修武润坤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润坤·时代广场1#、2#、3#、7#、8#、9#、12#、15#、16#、18#商住楼部分房产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通告之日起10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通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修武润坤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