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有媒体报道,魏鹏远家中搜出2亿元现金,重1.15吨,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执法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有人计算,魏鹏远在国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时间里,平均每天贪10万元。(据新华网)
像魏鹏远这样以只争朝夕的劲头非法敛财的还有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有人计算,从2008年到2013年,他平均每月贪153万元。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曾在《书信集》中写道:金钱不是做奴隶就是做主人,二者必一,别无其他。显然,魏鹏远、边飞之流已由党的领导干部堕落为金钱的奴隶,金钱成了他们的主子。
魏鹏远日进斗金、心安理得,执着地追求财富的增长,对党纪国法无所顾忌。大概“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也是他的心声,因为多当一天官,每天就可以多贪10万元。但金钱的奴隶总是鼠目寸光,正如柳宗元笔下的永某氏之鼠一样,魏鹏远“饱食而无祸”的日子绝对不可能长久。
边飞与魏鹏远不同,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贪腐行为严重违纪违法,其随身携带的“护身符”上书写的“保佑边飞化恶成祥”等字句,即证明他很清楚自己是在作恶。但金钱好比海水,喝得越多越口渴。在金钱主子的诱惑下,边飞只能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一步步踏上不归路。
诗人席慕蓉说过:金钱是一种有用的事物,但是只有在你觉得知足的时候,它才能带给你快乐。人不能被贪欲牵着鼻子走,做金钱的奴隶是可耻的,如果贪欲膨胀,财迷心窍,欲罢不能,最终只会落得人财两空、臭名远扬的下场。
谁把金钱当上帝,金钱就会像魔鬼一样来整治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魏鹏远、边飞之流为戒。只有真正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知行合一,才能做到“百毒不侵”,才能在包括金钱在内的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