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元旦、春节,在这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严防节日腐败虽是老调,却是常谈常新。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有讲人情的传统,节日问候、拜年往往成为行贿的借口和机会,官员很容易把持不住。
梳理近年来披露的一些腐败案件就会发现,很多案件被告人均有收受他人礼金、红包之类的陈述。从这些案件发展脉络来看,不少贪官就是在节日往来中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可见,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节日腐败行为往往是带着脉脉温情的“糖衣炮弹”,而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倒在了这样的“糖衣炮弹”之下。比如,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的受贿行为很多就是发生在春节、中秋节等大的节日。开封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在忏悔时表示:“给我送钱的,绝大多数都是利用节假日‘人情往来’。”实际上,节日期间的“人情往来”早就成了贪官敛财的手段之一。
诚然,中国是个文化大国,讲究礼尚往来,逢年过节送些礼物是文明礼仪的基本组成部分,无可厚非,但变了味的礼尚往来,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也就是说,人情往来必须有节有度,对于那种借人情之名肆意而为的节日腐败,必须认真防范和坚决查处。正因为如此,中办、国办在这个时间节点印发通知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其深意显而易见,体现出反“四风”的持续力度。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首先,领导干部要打铁还需自身硬,时刻自律,守住气节,严守底线,过一个清正廉洁、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充分调动纪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预防干部“节日病”中的积极作用。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将各项禁令落到实处,对节日腐败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只有在时间上零间歇,才能做到对腐败零容忍;只有让哪里有“四风”苗头、哪里就有聚光灯成为一种制度常态,才能打消不法人员的侥幸心理,从而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转变,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