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先生
问题陈述:我和前妻共同生活了近20年,最近因为家庭琐事,她非要和我离婚,我决定将我们共有的房产留给她。我想问一下,将房产留给前妻需要缴纳契税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纳税人房产过户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第391号)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