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21时30分许,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治安巡防大队接到110指令:报警人陈某将钱包遗失在出租车上。
民警王晶带领巡防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陈某乘坐出租车返回中华新天地小区,下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包内装有1.3万元现金、几张银行卡及身份证。民警走访小区保安,获知陈某乘坐的出租车号牌,第一时间与出租车司机取得联系,但是司机称其并未看见乘客遗失财物。民警调阅小区门前监控录像,发现陈某下车走进小区大门时,手中还握着钱包,这说明其并未将财物遗失在出租车上。民警又反复询问陈某,但陈某醉意朦胧,难以说明自己下车后的活动范围。民警大胆推断,陈某的钱包极可能是在其从小区门口步行回家的路上不慎遗失。由于此段路程较长且植被茂密,经反复寻找,均未找到。
交谈中,民警发现陈某右手上有伤口,随即引导其回忆伤口来历,陈某自述伤口是其下车后回家路上在路边树丛中摔倒划伤所致。民警当即将查找的重点放在小区路边树丛中。夜幕下,民警和巡防队员经过一个小时的寻找,终于在树丛中找到陈某的钱包。闻讯赶来的陈某家属对民警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赞扬,并再三感谢民警为陈某找回钱包,避免了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