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年末岁尾,天气寒冷,不少犯罪分子蠢蠢欲动,溜门撬锁、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许多临街商铺也成了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去年12月8日10时,李某报案称:在沁阳市某居民小区门口自家经营的净水器门店内,发现自己挎包内的7000元现金被盗。去年12月9日16时,王某报案称:在沁阳市建材城自家经营的地板店内,发现自己手提包内的4000元现金被盗。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调查,警方发现嫌疑人白天选择城区沿街营业门店,假借买东西而分散受害人的注意力,在受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盗窃现金及手机、手提包等贵重物品。
案件分析 盗窃沿街门店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白天采取转移店主视线的方式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一般选择小型商店、超市,趁店内人员相对较少之机作案,先由一人假扮购物者,吸引店主的注意力或将店主骗离柜台,另一人趁机盗窃店内现金或物品后逃离现场。二是夜间撬门砸窗作案。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为团伙作案,通常是白天踩点,选择路边服装店、烟酒店等小门店,后半夜或次日凌晨时分使用撬棍等工具撬门撬窗,入室盗窃店内物品。
防盗建议 警方在加大夜间巡逻防控力度的同时,提醒广大门店店主,要增强防范意识,有条件的可配备安全可靠的防盗报警装备和监控设备,以保护财产安全。
1.门店要注意加强全天安全保卫,平时要特别对上门推销的人员提高警惕,有条件的可选择安装监控摄像探头设施进行巡查。
2.不能贪图方便和美观而忽略门锁。建议安装铁窗、铁护栏,改明锁为窃贼不易打开的防撬锁、月牙锁、指纹锁,有条件的可安装防盗报警器。
3.因为夜晚无人值守,沿街门面店店主和员工在店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下班关门离开时,要将贵重财物带走,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4.商家不要贪小便宜,认为买东西的人给了钱就急于找零,一定认真核实钱币真伪,以免收到假币,同时注意防范他人以买东西为由分散你的注意力,盗窃店内财物。
5.对于门店集中的街道,店主之间最好开展联防,一旦发现情况要互相通报。一旦发现此类案件的可疑人员和车辆,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记住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所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车号、颜色以及逃跑方向等。
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