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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服务大局助发展 关注民生解民忧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解读
作者:本报记者 李 秋 赵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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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成为贯穿整个报告的一条主线。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项、作出决议决定10个、对8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3件次……一串串实实在在的数据,一项项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通读报告全文,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站位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突出科学发展,突出改善民生,扎实开展了大量重实效、有创新的工作,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5,亮点纷呈,民计民生关注到位

  亮点一:率先起步,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前列

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对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是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把尽快实现地方立法作为规范地方事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抓早、抓快,先行一步。

  立法学习先行一步。《立法法》公布后,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外地学习、省人大旁听、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学习,做好地方立法的知识储备。

  摸底调研先行一步。全面了解我市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情况,在全省第一家建立了由50名专家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全面分析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写出了书面报告。

  工作筹备先行一步。成立立法筹备工作组,快速做好立法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等筹备工作。4个多月内,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法制委员会,报请批准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顺利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组的验收。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我市成为《立法法》修订后全省首批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也是全省仅有的两个当年获批、当年可以立法的设区市之一。

  立法实践先行一步。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制定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编制地方立法流程图,着手安排地方立法工作计划。通过召开申报单位座谈会、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结合焦作实际,梳理出具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地方立法项目15件,确定2016年度正式立法项目2件、立法调研项目2件。

  亮点二:首次探索,干部工作评议扎实开展

  对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从去年6月份召开动员大会开始,到12月底面对面评议,历时半年多。市人大常委会把干部工作评议聚焦在推动政府部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把重点放在监督整改落实上,着力促进评议对象抓班子、带队伍,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精心选择评议对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多次走访、倾听民意后,先后两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选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社会关注程度高的10个局委负责人作为首批工作评议对象。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调研组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媒体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10个局委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三是严格监督整改落实。要求建立反馈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12月份在焦作电视台开辟《评议任命干部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评议进行时系列访谈》专栏,10个评议对象接受电视专访,面向全社会汇报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四是认真组织评议测评。在监督整改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10个评议对象的工作情况汇报,对评议对象的工作进行了面对面评议,按照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格次进行了投票测评。常委会参考各方面评价,结合测评票尤其是“很满意”得票情况,确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3个评议对象为很满意格次,其他7个评议对象均为满意格次,并将评议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反馈,向社会公开。

  亮点三:突出重点,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加大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围绕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抓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审议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的报告,针对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市政府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强财源建设,强化预算管理,专项审计重点项目,通过转型升级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强化对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多次实地视察并集中听取11家职能部门的贯彻情况,之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市政府在环保治理上要由集中突击转化为持续治理、均衡加力,实现治理常态化;由重点治标转化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实现环保科学化;由临时关停转化为淘汰落后产能、达标排放、结构调整,实现发展绿色化;由政府努力工作转化为政府依法尽责、群众自觉监督,实现监督社会化、法治化,努力建设天蓝、山青、水绿的美好家园。

  亮点四:激发活力,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障代表权利、服务代表活动当作大事来抓,不断探索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激励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创新做好督办工作,由过去市政府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变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先行与代表沟通,对建议交办方向进行预判,提升交办准确率;由过去办理后监督检查,变为办理过程中多次视察与随机暗访相结合,全程监督。市政府主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分管副市长、部门负责同志亲自面见代表,协商解决问题。截至去年底,代表所提1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64.7%,比201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亮点五:改进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将“三严三实”的要求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敢于担当、作风清廉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在深入调研中锤炼作风。全年共开展视察调研50多次,形成调研报告30多篇,有关农村土地流转、城市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调研报告获得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为常委会议事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在从严要求中加强机关建设。以“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注重培养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提升为常委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016,依法履职,全面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总要求,更加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积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更加自觉行使各项职权,更加努力求实求效,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上积极作为

  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的理念,建立健全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建立起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法规起草的征求意见机制、法规草案的审议机制,形成立法的完整程序。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地方立法,做好《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报批工作,制定《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城市出租车管理、青天河景区保护等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增强监督实效,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扎实作为

  继续加强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情况等报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南水北调城区段改造开发规划设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创建农产品品牌、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太极拳文化产业发展、黄河文化旅游带发展、行政审批标准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与使用、全民阅读、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10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改进代表工作,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激发代表工作活力上主动作为

  一是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在闭会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代表之家活动、代表走访选民活动,进一步调动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工作,进一步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建议督办和领办机制,对跨年度办理的建议跟踪监督,表彰办理先进单位,增强办理实效,进一步调动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积极性。

  加强自身建设,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上务实作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将持之以恒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制度建设方面,将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把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实效的新形式、新做法固定下来,重点抓好落实;在作风建设方面,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机关建设方面,将把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作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人大干部队伍。适时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赵耀东、刘金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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