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市民反映小区庭院管网损坏后,物业公司以物业收费不含庭院管网费为由不予维修,供热、电力等部门也以相关费用不含庭院管网费为由不予维修,最终造成小区庭院管网维修‘真空化’,为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市政协委员、市博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春林说。
他说,造成小区庭院管网维修“真空化”的主要原因是供热、供电公司只负责小区外的主网设计和施工,小区内的管网则由开发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设计、施工。而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公司也不参与庭院管网的验收,且物业公司在核算物业费时也未将这部分费用计算在内。
赵春林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新建小区院内、外管网主体一致的地方性管理办法,由相关企业统一设计、施工,并履行相应维修义务;老旧小区庭院管网应由相关企业进行规范化改造,并让改造企业托管庭院管网;允许物业公司合理收取庭院管网维护费。
本报记者 原文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