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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希高于2015年2月3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15年8月14日受理后现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因《焦作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焦作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焦(温)工伤认定〔2015〕107号)。
本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可自公告送达本认定工伤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焦作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送达本认定工伤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