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超群)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字号、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名牌产品千方百计地扯上关系,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傍名牌”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悉,从1月1日起,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傍名牌”其实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傍名牌”主要指借助他人的市场信誉和产品信誉,通过“搭便车”行为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以争取市场交易机会,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查处建材、卫浴、涂料、家具、小家用电器等行业侵权及假冒、仿冒、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重点以服装、鞋帽、保暖被等生活用品为主,打击品牌经营店、商场、零售店、批发市场、街道(农村集会)临时简易摊点销售侵权及假冒、仿冒、虚假标注的商品行为。
在商品类别上,重点查处饮料、方便面、白酒、火腿肠、调料等类商品的假冒、仿冒、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假冒和仿冒化妆用品、洗护用品、生活卫生用纸等日用品类重点商品的侵权、仿冒、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媒体曝光率高的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食品、饮品、儿童及老年用品、装饰材料等商品中发生的“傍名牌”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近期全省接受投诉举报及媒体报道较多的仿冒“双汇”“南街村”“豫竹”“王守义十三香”“莲花”“六个核桃”“露露”“香奈儿”“海飞丝”“宝洁”“飘柔”等知名品牌系列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工商局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集中力量开展市场清查,重点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者相对集中区域和学校、医院、车站、农村集会、居民社区周边零售店铺进行专项整治,力求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制售假冒、仿冒商品和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大案要案,强化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对互联网上“傍名牌”行为的落地查处。同时,该局将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曝光一批不法经营者和典型案件,确保知名企业品牌商品得到保护。
市民若发现“傍名牌”不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到附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