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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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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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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穆玉华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攻坚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人大工作服务大局、支持发展、创新作为的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行使职权,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项,作出决议决定10个,对8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3件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率先起步,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前列

  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对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是一件大事。常委会把尽快实现地方立法作为规范地方事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抓早、抓快,先行一步。

  立法学习先行一步。《立法法》公布后,常委会立即安排两位副主任带队到郑州、洛阳等地考察学习立法工作经验,选派工作人员到省人大常委会旁听立法审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立法法》培训班,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授《立法法》专题知识,向机关工作人员印发立法知识学习资料,做好地方立法的知识储备。

  摸底调研先行一步。利用各种形式,联系我市司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律师行业、大中专院校,全面了解我市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情况,在全省第一家建立了由50名专家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广泛征询市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对立法项目的建议,共征集立法建议项目74件;从我市的人口、面积、经济发展现状、立法人才储备、立法需求等方面,全面分析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写出了书面报告。

  工作筹备先行一步。成立立法筹备工作组,快速做好立法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等筹备工作。4月份,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法制委员会;7月上旬,报请批准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选调高素质专业人员充实到位;7月中旬,我市立法筹备工作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组的验收;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我市成为《立法法》修订后全省首批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也是全省仅有的两个当年获批、当年可以立法的设区市之一。

  立法实践先行一步。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立即制定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编制地方立法流程图,着手安排地方立法工作计划。通过召开申报单位座谈会、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结合焦作实际,梳理出具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地方立法项目15件,确定2016年度正式立法项目2件、立法调研项目2件。同时,组织起草《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迈出了我市地方立法实践的坚实一步。

  二、首次探索,干部工作评议扎实开展

  对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是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本届常委会首次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去年6月份召开动员大会开始,到12月底面对面评议,历时半年多。常委会把干部工作评议聚焦在推动政府部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把重点放在监督整改落实上,着力促进评议对象抓班子、带队伍,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评议扎实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精心选择评议对象。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走进企业、社区和基层单位,与企业职工、街道居民座谈交流,多方了解群众需求,汇集民意,先后两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选择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10个局委负责人作为首批工作评议的对象。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5个调研组,深入评议对象所在单位、二级机构,召开座谈会,查阅工作档案,与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个别谈话,了解评议对象的工作;到办事窗口暗访,体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走访被评议者所服务的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在焦作日报、市人大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共召开各类座谈会39次,与156名机关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3家,听取了近千名办事群众的意见。同时,委托市统计局开展第三方问卷调查,在每个办事窗口随机抽取办事群众100名,围绕7个方面的56个问题,对10个部门的工作情况打分评价。

  三是严格监督整改落实。经过深入调研,向评议对象反馈问题121个,督促各单位自查问题101个。常委会要求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到人,认真整改。各调研组定期深入评议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项目推进、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常委会领导多次过问,给予支持和协调。各评议对象以评议为动力,集中精力抓整改,解决调研组反馈问题102个,解决自查问题98个,其他如增强创新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为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22个。11月份,常委会召开整改情况汇报会,检查评议对象整改落实进展情况。12月份在焦作电视台开辟《评议任命干部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评议进行时系列访谈》专题节目,10个评议对象接受电视专访,面向全社会汇报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四是认真组织评议测评。在监督整改的基础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10个评议对象的工作情况汇报,对评议对象的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按照“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格次进行了投票测评。常委会参考各方面评价,结合测评票尤其是“很满意”得票情况,确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3个评议对象为很满意格次,其他7个评议对象均为满意格次。常委会及时将评议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反馈,向社会公开。

  通过干部工作评议,提升了评议对象及部门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推动评议对象及部门解决了一批服务态度、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各部门在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等方面建章立制,形成了一些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加大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围绕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抓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十分关注经济运行质量,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市政府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持把抓运行、稳增长放在突出位置,把调结构、促转型作为主要任务,把扩投资、上项目作为根本举措,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集中力量抓好十大建设、十大产业等基础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听取审议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财源建设,强化预算管理,关注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投向,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及社会性资金参与,服务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涉及民生项目的公共资金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确保提高使用效益。

  强化对城市科学发展问题的监督。城市科学发展,规划必须先行。常委会高度关注中心城区规划执行情况,组织人大代表、相关专家实地察看市太极体育中心、鸿运国际商城、引黄入焦工程、居民区规划建设等项目,征求社会各界对中心城区规划执行的意见建议20多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规划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规划引领指导作用不明显、缺乏执行力和约束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指出要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确保中心城区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完善各类专项规划,逐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与建设,既是城市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常委会先后两次对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与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重点察看丰泽园小学、新城学校、韩公教育园区、映湖路小学等项目,征求广大市民、教育工作者对中小学规划与建设的建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与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项目投入,积极谋划一批新建教育项目,以中小学规划编制与适度超前建设,发挥教育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牵动作用。

  强化对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先后视察了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金隅水泥废气治理、平原光电锅炉拆改等项目,察看了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情况,集中听取了11家职能部门对环保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市政府在环保治理上要由集中突击转化为持续治理、均衡加力,实现治理常态化;由重点治标转化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实现环保科学化;由临时关停转化为淘汰落后产能、达标排放、结构调整,实现发展绿色化;由政府努力工作转化为政府依法尽责、群众自觉监督,实现监督社会化、法治化,努力建设天蓝、山青、水绿的美好家园。

  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视察,听取审议关于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法院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完善行政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对社会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的评查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视察,听取审议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检察院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发挥驻所检察监督职能,健全法律监督沟通协调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

  常委会还对城市建设三年大提升、城市旅游发展、文物保护、民族工作、农村土地流转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对相关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激发活力,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始终把保障代表权利、服务代表活动当作大事来抓,不断探索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激励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征集活动。编制好市“十三五”规划,事关焦作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大计。人大代表身处改革发展的第一线,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最有代表性和发言权。常委会高度重视对代表建议的征集工作,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倡议每个代表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至少提出一条建议。主任、副主任亲自参与,分别召开企业负责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及工人、农民中的人大代表座谈会,认真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代表建议征集工作。全市人大代表怀着对焦作发展的高度责任感,围绕未来五年创新驱动、转型攻坚、绿色发展、民生改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500多条。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梳理归纳,向市政府反馈137条,为科学制订“十三五”规划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19件。常委会创新做好督办工作,由过去市政府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变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先行与代表沟通,对建议交办方向进行预判,提升交办准确率;由过去办理后监督检查,变为办理过程中多次视察与随机暗访相结合,全程监督。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主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加大办理力度;分管副市长、部门负责同志亲自面见代表,协商解决问题,代表提出的城区集中供热、环卫设施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等一批建议得到较好解决。截止去年底,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64.7%,比201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工作。注重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举办第二期代表培训班,对110名初任代表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培训。注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一年来,共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300多人次,组织近百名代表参加了各类座谈会、行风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五、改进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将“三严三实”的要求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敢于担当、作风清廉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在加强学习中提升素质。坚持定期学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会、座谈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坚持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宪法》《立法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结合常委会议题学习相关知识,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在深入调研中锤炼作风。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努力使人大工作贴近人大代表、贴近人民群众、贴近民生热点,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全年共开展视察调研50多次,形成调研报告30多篇,有关农村土地流转、城市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调研报告获得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为常委会议事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在宣传交流中扩大影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主办全国二十四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与兄弟地市交流了人大工作的经验。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提高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在从严要求中加强机关建设。以“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注重培养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提升为常委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切实保障机关工作规范运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凝聚力,在机关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这是中共焦作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倾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问题不容忽视。常委会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途径尚需进一步拓宽;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任务艰巨,

  充满挑战。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总要求,更加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积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更加自觉行使各项职权,更加努力求实求效,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上积极作为。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的理念,建立健全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起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法规起草的征求意见机制、法规草案的审议机制,形成立法的完整程序。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地方立法,做好《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报批工作,制定《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城市出租车管理、青天河景区保护等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二、增强监督实效,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扎实作为。继续加强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情况等报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南水北调城区段改造开发规划设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太极拳文化产业发展、黄河文化旅游带发展、行政审批标准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与使用、全民阅读、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10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制订情况的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继续加强干部任后监督,选择若干名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通过全面了解情况,选准工作评议的切入点,监督和支持政府部门更好地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改进代表工作,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激发代表工作活力上主动作为。一是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在闭会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代表之家活动、代表走访选民活动,进一步调动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工作,进一步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建议督办和领办机制,对跨年度办理的建议跟踪监督,表彰办理先进单位,增强办理实效,进一步调动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积极性。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上务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要持之以恒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制度建设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把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实效的新形式、新做法固定下来,重点抓好落实;作风建设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关建设要把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作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人大干部队伍。适时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期待,对人大工作寄予了更大的希望。让我们在中共焦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更好地担当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焦作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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