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今天是1月25日,是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首个全市交通违法曝光日。这天,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40家交通运输企业、40辆车和154名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予以曝光。
为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并使之常态化,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形成震慑态势,全面增强每位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治交通的新局面,市公安交警支队日前决定将每月25日定为全市交通违法曝光日,对交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等进行集中曝光。
首个全市交通违法曝光日曝光的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均截至今年1月中旬。曝光内容包括专业运输单位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情况,有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个人,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追究情况。同时,发布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道路隐患点段、事故多发路段,其他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信息。
温县瑞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武陟县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货运企业,焦作市豫通物流有限公司、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泰兴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危险品运输企业,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焦作交运集团永通运输有限公司、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客运企业,博爱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河南中州集团焦作宇星运输有限公司、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10家公交客运企业,均因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被曝光。此外,20辆小型汽车、20辆货运车也因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被曝光。
同时,杨留成、邱召征、王保明等96名大客车驾驶人因驾驶证记满12分被降级,不能参加“春运”大型客车旅客运输;王晓军、凡金贵、郭关印等38人因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驾驶证被车辆管理部门强制注销;李楷德、刘敬永、陈仁亮等20名驾驶人因在实习期内交通违法驾驶证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对上述内容,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焦作交警微博、微信平台等进行曝光;二是利用广场大屏幕、楼宇电视、商铺LED等社会信息公布平台进行曝光。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警部门还将通过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等活动,让广大市民参与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