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轻阳光、温文尔雅,看上去就像一名正在高校勤奋学习的学子,让人很难和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据理力争的律师形象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他已年近不惑,从事律师职业已达15年,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有7年之久。
他,2011年获评焦作市十佳律师,2013年当选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当选市政协委员。
他,就是河南博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春林。
经过岁月的磨砺,赵春林现在已是一位精通法律、业务精湛、擅长管理、事业有成的优秀律师。在做好主要工作之外,他还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从事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焦作”和“平安焦作”建设。工作中,赵春林自觉担当社会责任,先后接受众多单位邀请,进行义务普法宣传,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在相关单位举办法制讲座时,他总是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大家都亲切地称其为贴心顾问。此外,赵春林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安排的“百名专家讲百场”活动,先后到佰利联、多氟多、坚固水泥等市重点企业义务举办防范风险法律讲座,开设“法律门诊”,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中遇到的风险。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赵春林的行为准则和事业目标。在焦作律师界,赵春林以敬业、专业、精业著称。多年来,他潜心研读各类法学专著,努力学习相关学科知识,不断充实知识储备,争当学者型律师。他代理的焦作市民李某诉焦作公交公司乘车IC卡纠纷一案,曾在全国范围内作为典型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引起公众热议。他代理的博爱县大学生裴某服用中药中毒死亡纠纷一案,是焦作首起“医疗过错”纠纷案。在该案中,赵春林另辟蹊径,在我国法律界确立了“医疗过错”这一全新的侵权事由,以创新的思路走在了立法程序之前。在法庭上,他通过精确到位、无懈可击的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件判决后不久,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正式确立“医疗过错”这一全新的侵权事由。
博“德”有容,联“义”无疆。这是赵春林带领的博联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文化核心。赵春林认为,律师既要伸张法律正义、承担社会责任,还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宽广的胸怀。工作中,赵春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中。因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出众,他经常参与到各类重大疑难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无论业务多忙,只要一接到参加信访工作的任务,他一定是毫无怨言、欣然接受。多年来,他陪同各级领导接访,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娴熟的法律业务解答上访群众的诉求。特别是在参与山阳区的非法集资信访工作中,赵春林在复杂的案件线索中冷静地梳理思路、制订处置方案,妥善处置了多起突发性事件,赢得了领导、群众的信任与肯定。
15年来,赵春林办理了上千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15年来,他积极参与各级政府信访接待,服务政府,服务群众,为许多信访事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15年来,他用责任与担当履行着律师的神圣使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大步前行!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