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董晓哲)1月21日下午,示范区召开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相关区直部门、驻区机构及城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活动是加快城市建设、塑造示范区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更是顺应群众期盼、改善民生基础、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二是集中力量,切实把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会议下发的《示范区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城市意识为重点,切实将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组织难度大、工作任务重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参与整治的各成员单位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抽调人员专门抓,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些工作中去,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果。区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党工委组织部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工作中的互相观望、互相推诿、互相扯皮、又等又靠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一把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