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国,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自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张爱国从最基层岗位干起,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每个工作岗位都干得有声有色。他怀着当人民满意审判员的信念,所审理的千余起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上访、无一起投诉,赢得了全院上下和当事人的一致赞许。由于工作业绩出色,他先后获得上级嘉奖2次、记个人二等功2次。2014年年底,张爱国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荣誉和诱惑,张爱国始终保持平静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不但自己一身正气,还培养了良好的家风,很好地处理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①3
详见今日本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