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座右铭
本报记者 麻 酩
在百姓眼中,他是好法官;在同事眼中,他是“老黄牛”;在父母眼中,他是大孝子。他,是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张爱国。
严肃而不失谦和,一身正气、刚正不阿,这是张爱国给人的第一印象。28年来,他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秉公执法,经他审理的千余起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赢得了全院上下和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法官必须在心灵深处,守住一方法苑净土,为百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做人民满意的审判员。”张爱国说,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一纸判决书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审判员必须调校法律天平。
2014年,张爱国接手了一起驾车撞人致死的案件。被告人是沁阳市某运输公司的员工,在沁阳市法院庭审过程中,他先是上诉,之后又撤诉,最终认罪。看到这个卷宗,多年来锻炼出的职业敏感告诉他,这个案子背后肯定另有隐情。从现有证据来看,张爱国发现其中的许多细节经不起推敲。首先,被告人开车去厂里卸货,无证言;其次,同车的另一人去打牌,也无证言;最后,报警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被告人也不清楚。
疑云密布、疑点重重,张爱国当即决定重审此案,还原案件真相。经过调查,被告人是在替同车卸货的工友顶罪。由于工友没有驾驶证,撞人后可能被判刑,而被告有驾驶证,可以从轻处罚,所以在该公司经理的劝说下,被告才不得不在判决书上签字。
案件最终改判。也许有人会问,刑事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走程序用法律量裁就行了,何必费那么大劲儿替犯罪嫌疑人开脱呢?
张爱国有自己的信念。“刑事审判不仅是惩治犯罪,还要‘治病救人’。”他说,审判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普通百姓,只有主持公平正义,才能温暖群众的心,让他们重返正常生活轨道,守住生存的底线。
在市法院,张爱国擅办大案、办案效率高,是出了名的。在别人看来,非常棘手的大案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他都能办成“铁案”。
2007年,焦作“银座案”因参与人员众多、涉枪致人死亡,在当时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谈论的热点事件。为了掌握更多案件细节,张爱国在办公室一待就是一整天,仅阅卷、了解案情就用了2个多月。他结合多年积累的审判经验,以证据为本、以事实为据,严格依法审理案件。最终,该案件顺利审结,大批受害者旁听庭审后,肯定了法院的公正裁判。为该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后,因为加班劳累,他的腰椎间盘出现了问题,在医院理疗了一个星期。
这样的急、难、险、重攻坚战,张爱国参与了多少,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2011年至今,他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0余件,无一案改判、发还,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判处重刑、死刑。
“张老师不但工作出色,对家人的照顾也力求精益求精。”张爱国的同事张雪娇说,在88岁老父亲眼里,张爱国是最孝顺的孩子,而这都源于张爱国干事精细。比如,其父患有灰指甲,指甲特别脆、厚,剪指甲时稍不留神就容易伤到肉。可以说,为父亲剪指甲是一个技术活儿。孝顺的张爱国,为此专门买了专业的指甲钳,向修脚师傅请教,为父亲一点点、一层层从外往里剪指甲,一双手、脚剪下来,常需要一个钟头。对此,他总是戏谑地说,干工作、照顾父母都是技术活儿,都需要专业精神。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张爱国常常要经受各种诱惑的考验。对此,他始终保持着平静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不但自己一身正气,还培养了良好家风。
记者手记
在普通人眼里,审判员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是神圣庄严的职业,承载了百姓对公正正义的期待。那么,一个优秀审判员的标准是什么呢?张爱国认为,审判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则是审判员的良心。优秀的审判员只有具备耐心、公心、诚心和廉心,才能行使好审判权,才能不辜负百姓的重托。
张爱国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从选择这一职业起,就命中注定要用一生的时间,以公平与正义、慈悲与良善、正直与清廉,捍卫法律的尊严。28年来,他初心不改,虔诚地恪守自己的信念。
全面依法治国正在全力推进。我国确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必须具备科学牢固的法治体系、自觉坚定的法治信仰等要素,最终实现社会依法自治、确保公民合法权利,筑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基。“做人民满意的审判员”,看似再朴素不过的工作信仰,正是构建依法治国大厦的砖瓦,张爱国这样的优秀司法工作者越多,依法治国的脚步就会越快。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