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众信公证处做出的(2015)焦众证执字第33号、30号、32号、31号执行证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田保贤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1161号世豪商业休闲广场2楼208号、252号、260号、271号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焦房权证山阳字第201315636号、201315637号、201315633号、201315635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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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