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为规范“宽进严管”的事后监管制度,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去年年初以来,市工商局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受到省工商局的肯定。
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企业年检制度侧重于工商机关的审查,即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由工商机关进行审查,给出年检意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则省去了这个环节,强调了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信用监管方式。
为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该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有力保障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该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推动了全市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经多次与市政府沟通,该局会同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质监局等21家单位,研究起草并出台了《焦作市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方案》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明确建立焦作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
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一是开辟了绿色通道。该局在全市所有工商窗口、工商所设立了咨询台、公布了咨询电话。二是开展上门服务。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对辖区企业、商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上门进行宣传、讲解,面对面指导企业进行操作。三是加大行政指导。利用检查、走访、发短信告知等形式,及时提醒企业,引导企业按时依法公示信息。四是量化目标任务。按照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市场主体应公示目标任务量化到各单位每一名专管员,做到应公示市场主体数人人有目标。五是开展督导检查。成立督导组,由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勇、副调研员史录君、张庭栋分别带队对各单位进行督导。六是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每周对各单位年报进度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快年报工作进度。
据市工商局出具的年报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市企业应公示数23333户,已公示数21481户,公示率92.06%;个体应公示数65996户,已公示数63123户,公示率96.2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公示数4432户,已公示数3784户,公示率85.38%。
2015年,该局先后开展了三次随机抽查行动:1月份,对282户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记入经营异常名录38户;6月份,对183户企业出资信息进行抽查,记入经营异常名录15户;9月份,对全市1880户个体户、541户企业、1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年报抽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5户,个体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58户。通过公示信息的抽查,该局不但规范了企业的公示行为,还有效加强了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