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的存在,弥补了公交车的不足,“点对点”的服务形式,方便了一部分乘客的出行需求。可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我市出租车拼车现象严重,有悖于出租车“专一”服务乘客的初衷。关于出租车拼车这一现象,市民、的哥各抒己见,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法律界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细则规范市场,确保司乘人员双方利益。
【观点1+1】
@曲微丹:拼车虽然有悖于出租车“一对一”服务乘客的初衷,但是从节能减排、缓解交通拥堵、方便乘客等方面考虑,拼车不失为一举多得的良策,但是拼车还需要加强监管,还是要秉承服务于乘客为己任。
@平常一个人015:拼车可以充分利用车辆闲置资源,减少交通拥堵现象,确保道路畅通。从这方面来说,拼车是值得提倡的。
@秋泉12:只要有利于资源最大化,缓解打车难,化解交通矛盾,都值得尝试和提倡。各地交通部门应该做的,就是让拼车现象合法化,去制定相关细则,让大家做到有法规可依,避免产不必要的纠纷,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唉妮儿:出租车本应“专一”服务乘客,若要拼车也应征得乘客的同意,未经同意的拼车很不合适,毕竟拼车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正常的运营秩序。因此,对于出租车拼车也应出台政策加以引导和监管。
@风景城赏风景:拼车有利于节能减排,方便乘客,互利互惠,缓解交通压力,值得提倡,但是必须要首先征得乘客的同意。
@单建华江苏:从资源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鼓励拼车。但是拼车的时候需要一个合理的定价。出租车司机不能对每个顾客都按照原价收费,那就变成了出租车司机牟利的工具。既然是拼车那就要落实合理的收费标准,降低大家的出行成本。
@李永亮亮:只要不违背乘客需求,我认为拼车不应该被完全否定。拼车既节能环保,又能够给司机带来利益,还能够方便更多乘客,利大于弊。
@平凡一老兵:出租车可以到达公交不可及的地方,弥补了公交的不足。顺路拼车,既方便了乘客,又节约了能源,但拼车应由乘客自由结合,协商而定,应由相关部门制定运行规则,使之有法可依,确保司乘人员双方利益,以免出现司乘之间的纠纷。
@吝时工:出租车不是公交,其实质就是“点对点”式的专车服务,拼车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也损害了乘客的利益,拼车若要推行就得先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使之合理合法。
@西南科技大学周利娟:如果拼车不同路,总有一方乘客会晚一点到达目的地。花了“专一”的钱又不能享受到“专一”的服务,这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龙腾四海112:既然是出租车,就应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为乘客提供“点对点”式服务。若是肆意揽客,不但容易引发乘客间的纠纷,更是对乘客权益的巨大侵害。
【下期话题】
穿过半个村子去蹭网
夜色降临,河南省唐河县同乐寨村头一个小超市前人头攒动,他们来自该村的四面八方,有的甚至要穿过半个村子赶来,他们的目的是蹭网。春节期间,蹭网成为该村一个独特现象,年轻人则是蹭网的“主力军”,他们中有回家过年的打工仔,也有放假回家的学生。有人认为,这种现象不仅折射出年轻人对网络和手机的依赖,同时还反映出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的缺乏以及年轻人与农村生活的割裂。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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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