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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工商局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出台
贯彻落实新《消法》 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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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2016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已出台,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不断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切实改善消费环境,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各项工作。该局将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重要抓手,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综合治理。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问题,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研究制订年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组织安排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商品抽检力度,引领并加强对各地抽检工作的指导、督导;认真落实新《消法》《产品质量法》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以质量抽检和投诉、举报线索梳理为抓手,积极推进抽检、投诉、举报与案件的无缝对接,严厉查处商品质量和服务消费侵权案件;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做好剖析工作,总结普及推广可复制的执法办案经验,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和规范抽检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对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一是开展旅游服务行业消费维权监督评议活动。针对旅游服务行业在合同、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投诉处理等方面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现场检查、消费体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评议,进一步督促整改;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查处有关服务业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者形成威慑,倒逼经营者主动承担侵害消费者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等法定义务。二是建立和推行消费维权警示约谈机制。针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广泛开展行政约谈,通过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服务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实现事后监管向事前规范转变,达到由个案处理到行业规范的拓展延伸,提高监管维权工作效能。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商品质量源头治理。该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三无”、假冒伪劣等质量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结合商品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统计分析,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行业和商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做好食品监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强化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思维,规范消费维权行政执法行为。该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消费维权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严格抽检程序,细化操作流程,依法审慎公示,不断提升抽检工作质量;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处罚要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外部沟通协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一是集中开展纪念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有重点、有声势、有影响的新《消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工商部门贯彻实施新《消法》的新举措、新成果,总结和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亮点。二是依法做好三一五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组织约谈有关企业,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业协会的合作,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社会力量的互补优势,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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