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精神,充分让利于民,博爱县日前出台了《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对于该县农民进城购房、高学历人员在该县购房的,由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购房补贴;对于在该县购买商业用房的,实行全额契税补贴。
《意见》指出,该县农民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博爱城区购买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房管部门备案或已办理初始登记手续的商品住房的,按照备案时间以及缴纳契税时间的先后,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50元、120元的购房补贴。高学历人员(大学本科以上)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博爱城区购买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房管部门备案或已办理初始登记手续的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不同,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00元、180元、150元的购房补贴。正在就读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凭所在学校的有效证明,也可享受同等学历的购房补贴政策。对于在该县购买商业用房的,实行全额契税补贴。据了解,博爱县推出这些房产新政,在我市还是首家。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