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中关于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和加强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建设,近日,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第一批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据悉,今年4月份,两部门将组织考评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并给予命名表彰。
环境教育基地是开展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是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接受环境教育、感悟和向往美好环境、体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场所。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完善环境教育功能,积极参与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为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搭建多元、广阔的学习环保知识、掌握环保技能、开展环保实践的平台,逐步普及全民环境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据了解,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环境教育基地的指导管理,依据《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市环保局和市教育局还专门制定了《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应在市环保局和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具备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控中心、环境监测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以及科研院所、社区、学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均可申报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
凡申报创建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的单位,都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讲解人员、环保专业队伍,指导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提供讲解服务和教学指导;二是环境教育工作已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内容、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和具体要求;三是具有适合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有资金保障和相关管理制度以及面向公众开展环境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应不以营利为目的,保证正常开放;四是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结合当地环境资源条件与特色,设计提出完整的环境教育体验和实践活动方案,同时有固定的对公众特别是面向未成年人的免费开放时间,通常情况下,每年应接待社会公众达到5000人次以上;五是应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并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教育活动开始前,应对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安全和应急教育;六是有固定的环境教育宣传栏、标语标牌、环保公益广告,积极订购配备环保书刊、影像资料,向公众发放环保知识手册,不定期更新优化环境教育形式和内容。
负责我市首批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表示,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本辖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和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创新发展;对符合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管理办法》《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考评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准备申报材料,精心填写《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经联合初审后,统一将本地区申报推荐单位的名单及其详细申报材料合订本,报送市环保局宣教科。
据悉,对符合条件、拟命名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单位,市环保局和市教育局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将授予“焦作市环境教育基地”称号,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