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伟
沁阳市第一中学教师,沁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夏志强的妻子
结婚22年以来,她以女人特有的勤勉和坚忍,为丈夫工作撑起一片天。由于丈夫工作的特殊性,聚少离多成为夫妻生活的常态。她多少次拿起手机,输入丈夫的手机号码,可又怕打扰丈夫工作,迟迟没有拨出去,只有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里,把支持作为一种特别的爱。她说,作为警察,丈夫用辛劳彰显了人民警察的使命和担当。作为妻子,自己更要理解和付出,做一名称职的警嫂。
王 颖
博爱县档案局工人,博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立虎的妻子
结婚多年来,她将特别的爱献给了特别的警察丈夫,肩挑家庭重担,关爱体贴丈夫,辅导教育女儿;她立足工作岗位,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成为丈夫辛勤工作的“特别顾问”。在她的关心和支持下,丈夫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一名尽职尽责的中层领导,他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饱含着妻子的无私支持和默默奉献。
岳素芬
解放区农林局退休工人,温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教导员冯士虎的妻子
结婚近30年来,无论丈夫在军营还是在警营,她都以自己柔弱的双肩主动挑起家庭生活重担,一直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在她的支持和鼓励下,丈夫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任 艳
焦作新时代公司员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中队长刘爱国的妻子
作为一名“80后”媳妇,她懂事明理、勤俭持家、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把全部精力放在照顾家庭和对刑警丈夫工作的支持上。她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从不因为自己身体不适、家务琐事、工作繁忙而影响丈夫的工作。她和丈夫有一个共同的信念:没有大家的安定,哪有小家的安宁?在这个信念支持下,她总是充满幸福感。
秦海玲
山阳区红星社区居民,焦作市公安局山阳派出所社区三中队民警高全军的妻子
她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职业女性,十年如一日地全力支持丈夫工作,无怨无悔地为公安事业默默奉献;她一人包揽全部家务,孝敬老人、培育女儿,甘做丈夫的贤内助。她说:“自从嫁给他,我就对公安多了一分关心理解。我只有支持他的工作,不让他为家里的事分心,才对得起警嫂这个称谓。”
李光华
马村区财政局科员,焦作市公安局马村派出所社区三中队中队长袁东臣的妻子
结婚11年来,她不仅工作上忠诚履职、兢兢业业,而且对家庭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婆婆脑梗塞病复发而大小便失禁的3年时间里,她悉心照顾婆婆,独自承担起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任务,却毫无怨言。她工作再忙,也会默默支持丈夫的工作。“理解与支持就是我要做的,只要我还能撑下去,就不会让他分心。”她说。
赵 攀
博爱县人民法院法官,焦作市公安局冯营派出所警务综合室副主任李海龙的妻子
结婚5年来,她毫无怨言地支持着丈夫的工作,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瘦小的身躯承担起照顾家庭和老人的责任。她体谅丈夫、勤俭持家、积极工作,从不让丈夫为家里的琐事操心。她既是职业女性,又是家庭贤妻,在平凡中演绎传统女性的伟大和崇高,用“贤”和“孝”诠释着幸福和美满。
赵丹丹
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护士,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张新乐的妻子
她深知选择警察做丈夫,就意味着付出与奉献。在公公重病不能正常行走、女儿刚上幼儿园需要接送的情况下,她从不麻烦丈夫,任劳任怨。她爱岗敬业、孝敬长辈、支持丈夫、教女有方,用自己的默默奉献传承着中华美德,受到了单位同事、亲朋好友的交口称赞,树立了和谐家庭的时代楷模。
赵素芳
山阳区民政局科员,焦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刘坤的妻子
结婚23年来,她一直与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承担起照顾老人、关爱孩子的重任,从没说过一声苦、叫过一声累。她不仅自己爱岗敬业、工作出色,而且支持丈夫工作,构筑清廉屏障,用爱为丈夫工作撑起一片天。
张梅琴
解放区友谊路社区居民,焦作市公安局保障部财务科民警张晓峰的妻子
10年来,她无怨无悔地默默奉献,一人包揽全部家务,成为丈夫的坚强后盾。为了让丈夫安心工作,她在脚受伤的情况下,坚持每天到医院照顾生病住院的婆婆;在自己身患重病时,独自一人到医院检查、办手续、住院。她用言行展示了新时代女性特有的魅力,演绎着平凡警嫂别样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