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16时,山阳区焦东路小学即将放学,市公安交警支队山阳交管巡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学岭早早地来到了学校门口的“爱心护学岗”。
学生放学后,李学岭便吹响口中的哨子,指挥着一队队学生安全穿过马路,不时有走到马路对面的学生与他挥手告别。14年来,在这同一个“爱心护学岗”上,李学岭每天都会出现在学生上学、放学的4个固定时间段里,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事情。
“从做交警的第一天起,我就深深明白,想把这份工作做好,就得有坚实的责任心、无私的付出和长期的坚守。”李学岭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始终在他的身上闪耀着。前不久,李学岭被授予“河南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的荣誉称号。
1981年,李学岭成了一名交警。带着对人民群众深深的爱,带着对交通管理事业的执着追求,李学岭开始了他平凡普通的交警工作,战严寒、斗酷暑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1999年,为保障中小学生安全上下学,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各交通主干道的学校门前设立了“爱心护学岗”,从此,李学岭便走上“爱心护学岗”的执勤岗位,成了我市多所学校门前的“交通安全守护神”。
2002年,李学岭因工作需要被调至焦东路小学“爱心护学岗”,而学生路小学的一些师生和家长得知消息后,多次向市交警部门恳请将李学岭调回原来的“爱心护学岗”。一名普通交警,成为我市多所学校、数万名师生及学生家长争抢的对象,一时间在全市传为佳话。
自从走上了“爱心护学岗”,让学生安全上下学就成了李学岭最大的使命。冬天,他的手脚冻伤了;夏天,他的脸被晒得火辣辣的,脖子上出的痱子被汗水一渍,疼痛难忍。但是,李学岭却从未因此耽误工作,而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保护着学生的交通安全。2009年冬天,李学岭在焦东路小学“爱心护学岗”执勤过程中,手上的冻疮流出了脓血,该校学生看到后深受感动,联名给交巡警支队送去了写着“感谢叔叔护花朵”的锦旗。
从当初的“警察叔叔”到如今的“警察爷爷”,李学岭在一茬又一茬学生中升级了“称谓”,从英姿飒爽变得两鬓斑白。然而,无论时空如何改变、执勤地点如何改变、身份职务如何改变,他心中那分沉甸甸的责任却始终未变。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李学岭还时刻不忘去帮助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李学岭的家里,一个不起眼的提包里装着1000多张学生寄来的明信片。在他眼里,这些明信片是从警35年来最丰厚的回报。
“李叔叔,我已走上社会,正在创业,感谢您对我的资助,祝春节快乐!”这是几年前,曾受李学岭资助过的学生赵小同寄给他的明信片。赵小同曾是幸福街小学的学生,父母都是残疾人,妹妹因家庭困难不能上学。李学岭得知情况后,当即拿出当年被评为“焦作市劳动模范”的1000元奖金,放在赵小同父亲面前,又为赵小同购买了生活、学习用品。多年来,李学岭资助了4名像赵小同一样家庭困难的学生。
在35年从警生涯中,李学岭获得了“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劳动模范”“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等数不清的荣誉。每一项荣誉的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都凝结着他的汗水和心血。“荣誉只是一种鞭策,是一种动力,我今后在岗位上还要继续努力。”在李学岭的心中,只要能多为孩子们做一些事情,让孩子们的出行能够安全,他就心满意足了。
“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就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5年来,李学岭用他的拳拳之心和赤子深情,始终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人民警察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