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自3月20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设立机动三轮车禁行区域,并分阶段严厉查处机动三轮车闯禁行、闯信号灯、逆行及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得的消息。
近年来,机动三轮车数量猛增,特别是中心城区三轮车更加集中,交通违法现象多,交通事故频发,对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日常生活,对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的影响越来越突出。然而,大量涉及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因机动三轮车车主不能正常购买保险,又没有赔偿能力,造成事故损害赔偿无法履行,受害人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很大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解决我市机动三轮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问题,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焦作市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在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对机动三轮车实施禁止通行。
此次禁止通行的车辆主要为机动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三轮混合动力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代步车,其中残疾人驾驶的单座残疾人车除外。禁止通行的区域为一个区域四个路段。“一个区域”,即解放路以南(含解放路)、站前路以北(含站前路)、焦东路以西(含焦东路)、民主路以东(含民主路);“四个路段”即焦东路(解放路至太行路)、民主路(解放路至太行路)、解放路(民主路至新华街)、人民路(焦东路至民主南路)(下图)。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前期摸底、调查,目前我市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有1万余辆。其中,残疾人车辆有100余辆,但大部分都是非残疾人驾驶;主要活动区域为市百货大楼、三维商场广场、贸易大厦、和平街市场、焦作火车站、服务楼等老城区繁华商业区以及新城区的丹尼斯商业广场周边。这些三轮车稳定性差、安全系数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驾驶员大多安全意识淡薄,无证、无照、无保险,乱跑、乱停、乱拐弯现象随处可见,影响了城市形象。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机动三轮车交通事故1570余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230余起,造成经济损失2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