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③)山阳区建立了“工作明确到人,时间具体到日”的责任机制,并创新建立了三级督察机制——由区委副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组成区级领导督导组,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针对热点部位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检查督导;从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农村工作服务中心、爱卫办、城管局、环卫处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按照工作台账所列问题,每周开展督导检查,对治理工作进行评比、考核、通报;每天18时召开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各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治理进度汇报碰头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
截至目前,该区清理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占道经营310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520余处,清理橱窗广告、小广告、灯箱广告1.3万余条;清理垃圾杂物2000余立方米,整修损坏果皮箱140余个,清理、清洗旧春联320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