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安小斌、陈魁)清明节前夕,武陟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公车私用。清明节期间,除报县廉自办备案执行公务的车辆外,该县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倡导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群众,顺应时代要求,争当低碳文明之风的倡导者。
严禁大操大办。该县要求党员干部在进行扫墓祭奠时,一切从简,不得借机敛财,抵制薄养厚葬的不良风气,摒弃奢侈浪费的丧葬习俗。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或服务对象。该县公开廉政承诺,设立举报电话,规范干部行为,大力整治利用节假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严禁影响基层单位工作。该县要求党员干部回乡扫墓祭奠时,不准接受当地单位的宴请,严禁基层单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给回乡扫墓的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该县要求党员干部不准在主要道路、广场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燃放鞭炮,不能搞修灵堂、建庙宇等封建迷信活动。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