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桂香 通讯员刘兵、张兴龙、李晓芳)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国务院常务会议于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目前,我市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此次国务院决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同时,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了确保试点如期顺利推进,我市财税部门迅速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启动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市县两级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及时召开全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联系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扩围工作。市国税局迅速下发《焦作市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倒排扩围工期,并与市地税局积极沟通、密切协作,研究制订征管业务衔接方案,明确税源移交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纳税人资料数据移交工作,目前市地税局已向市国税局移交1.55万户纳税人信息。市国税局已制订下发工作方案,开展硬件设备评估及办税服务厅压力评估,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和分项应急预案。
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基选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立足税源确认、税种核定、系统升级、发票发售、一般纳税人登记、纳税申报等征管基础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培训,合理配置办税厅资源,密切关注改革成效,确保扩围工作顺畅推进,全力决胜营改增最后一役。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