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要求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取消二手车“限迁令”,消除二手车自由流通的主要障碍,政府不越位、不缺位,方可为汽车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近年来,针对流入本地的二手车,各地以保护当地环境为由,纷纷出台高于当地在用车年检标准的排放标准,以此限制异地二手车迁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全国共有299个城市对迁入机动车有排放限制,占全部地级以上市的90%以上。
这种备受诟病的“限迁令”,人为制造地区封锁和贸易壁垒,几乎堵塞了大半二手车异地流通的通道,不仅抑制了二手车的交易量和市场活力,降低了消费者换车的积极性,也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益。
“限迁令”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思维作祟,政府之手过度干预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行政机关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然而,近年来类似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在机动车、空调、白酒等行业都存在,成为市场发展的阻碍。
二手车消费是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尽快取消“限迁令”,引导形成汽车梯次消费的市场结构,让二手车流通形成从中心城市向二三线城市、从城市向乡镇流通的基本格局,同时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保监管和技术升级改造,让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