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永红)日前,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拉着武陟县司法局金牌调解员李新娥的手,连声说:“谢谢闺女,你让我及时拿到了赔偿款。”原来,李新娥刚调解完一起人身伤害案,使当事人家属当天就拿到了赔偿款。去年以来,我市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群众有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解决,全市95.6%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化解。
近年来,市司法局一直在探索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该局提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市共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2098个。市委书记孙立坤曾经六次作出批示,对基层司法所、专业调解组织和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我市从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部门调剂189名正式在编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471名,全部进驻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开展工作。市、县、乡三级建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一设立接待受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个功能区;社区、村建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市、县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门聘请值班律师办公,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组织信访、司法行政、综治、维稳人员集中办公,实行来访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集成式”服务,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让群众少跑路,做到诉求有人管、困难有人帮、矛盾不激化。据统计,去年,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45213件,95.6%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化解。
今年3月17日,省司法厅专门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我市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经验。我市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已经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融合剂”,对助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发挥着积极作用。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