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靳园园)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提高最低生活标准和补助水平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沁阳市近日作出决定,今年适当提高最低生活补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225元提高至24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115元提高至12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年每人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年每人28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3000元。五保供养标准提标部分上级财政补助5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
该市新的补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