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林、薛飞)3月27日,一张面值4800万元人民币的假国债收款凭证出现在建行博爱支行葵城路分理处的柜台前,持券人拟向该支行申请国债质押贷款,被该支行员工识破。
当日11时,一男一女两名外地客户手持一张金额为4800万元的凭证式国债来到建行博爱支行葵城路分理处咨询办理质押贷款事项。
建行博爱支行葵城路分理处主任丁三春在收到国债凭证时,凭借多年的经验,发现该凭证有诸多疑点。通过查询和仔细辨别,发现该凭证存在诸多瑕疵。一是签章不符,该凭证签章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支行国债券凭证专用章”,而非“业务用公章”。二是日期格式不对,该凭证上日期格式为“2015-06-11”,正确格式应为“2015/06/11”。三是没有柜员号,该凭证上加盖的是个人名章,而非柜员号。四是该凭证表面纸张上“GZ”字样极为突出,与真实凭证相差甚远。五是经该支行工作人员确认,2015年6月建行并未发行凭证式国债。众多疑点和事实确定了该凭证属伪造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