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记者卢国强)记者5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从4月11日起,北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禁止电动二轮车通行,违者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说,为保障道路安全与畅通,交管部门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等10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交管部门表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将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