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实习生李新爽)昨日,在2016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工作推进会上,沁阳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等47个青年集体荣获2014~2015年度焦作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各行业(系统)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
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21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我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品牌。
据了解,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周期为两年。市级“青年文明号”通过审核后,创建活动组委会对该集体进行命名、表彰并授予牌匾。
2014~2015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行各业青年集体积极响应,有近百家单位提出申报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青年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昨日,团市委、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联合命名沁阳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等47个青年集体为2014~2015年度焦作市“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