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山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焦作市双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东路1355号瑞丰苑小区2号商住楼2单元26号房地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查询。
联系电话:17739169108 朱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