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纪委就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常委、原副总经理吴树元(副局级)严重违纪案发出通报指出,吴树元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一次伸手未被捉便再次伸手,是典型的“拿了害怕、退了不甘”,知惧而不知止。
鼹鼠,《辞海》中有记,外形像鼠,嘴尖眼小,前肢发达,后肢细小,昼伏夜出,捕食昆虫、蚯蚓等。它们出来偷食时,只敢在夜深人静时,且往往是左顾右盼,一步三回首,怕被夹更怕被逮着,偷得食物后,亦是战战兢兢、吃不安稳、卧不安宁,稍有动静就想逃之夭夭。上述报道中提到的“拿了害怕、退了不甘”的行径与鼹鼠又有什么区别呢?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尤其是多次伸手的,那肯定没得跑,被捉只是迟早的事。再大的“老虎”也被翻下马,再狡猾的“狐狸”也被猎回国,再折腾的“苍蝇”也被拍成糊。提醒一下贪念刚萌生的,把念头打消,别想那不该想的;告诫一下还想再伸手的,立马刹住车,吃多少还得吐多少;奉劝一下迷途不知返的,错失自救良机,等于罪上加罪。
知惧更要知止。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守纪律底线,追求道德高线,在考验面前不失信念,在风险面前不掉本色,在诱惑面前不丢骨气,在责任面前不忘担当。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浑然不觉,更可怕的是知而不改、一错再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已经犯下错误的同志,并非无路可走,坦诚面对组织、如实交代问题,就是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