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平顶山日报》报道,近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督查组对防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力的7家单位予以财政扣款共计61.7万元。
3月1日至27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督查组采取日常巡查、暗查、夜查、定点蹲查等形式,对市区道路和建筑(道路)施工工地防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道路清扫保洁不到位;市区大部分主要道路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频次进行洒水抑尘作业;部分建筑工地渣土堆(料堆)未覆盖,施工作业时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工地车辆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
依据规定,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对存在问题的新华区政府予以财政扣款5.1万元,对卫东区政府予以财政扣款27.2万元,对湛河区政府予以财政扣款15.4万元,对高新区管委会予以财政扣款2.7万元,对新城区管委会予以财政扣款7.8万元,对市交通运输局予以财政扣款1.5万元,对市住建局予以财政扣款2万元。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