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省招募安全生产志愿者
我市财政在落实民生政策中保障有力
本周我市天气反常 小雨高温同时到来
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 本月16日至17日进行
图片新闻
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领取资格审验已开始
发票上纳税人名称和销售 方名称不一致,发票能否 使用
焦作日报 天天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票上纳税人名称和销售 方名称不一致,发票能否 使用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问题提出:李女士

  问题陈述:前两天我在一家饭店吃饭花费300多元,结账时向老板索要了300元的发票,回家后发现发票上印章的名称不是我去吃饭那家的。请问发票专用章上的纳税人名称和实际销售方的名称不一致,发票可以使用吗?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就李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因此,发票专用章上的纳税人名称和实际销售方的名称不一致,发票是不可使用的。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