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科技支撑和创新的突破。我市正处于产业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期,任务艰巨,亟待在科技支撑和创新突破上破题。
传统模式下,政府对科技的支持是通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的方式来实现。长期以来,这种一成不变的方式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资金分配完全依赖行政方式,撒胡椒面式的分配导致有限的财政资金不能配置给优势企业,同时无偿的分配也导致人情式拨款,隐藏极大的腐败风险;二是财政科技资金在政府体制内闭环运行,缺乏有效的市场参与和竞争,与金融机构缺乏合作,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未能体现出来;三是市县(区)两级财政各自为战,有限的资金层层分散使用,未能形成整体协同效应,加上落后的管理方式,尽管财政科技投入年年增加,从投入产出的成效看,对经济支持和税收的贡献效果不明显。因此,对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和机制进行大刀阔斧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发展科技金融。政府要充当引导者,通过制定政策、投入资金、搭建平台、构建风险防控机制等,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发挥双方优势,实现科技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比较成功的模式是“科技支行”模式。
2009年,“科技支行”模式的发端于成都,成熟于杭州,浙江省已拥有9家科技支行。其具体模式是: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由商业银行牵头,面向科技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研发中心、产学研联盟及高端科技人才等建立专业化的科技银行。政府通过给予科技银行一定贴息,整合现有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引导科技支行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重点服务处于初创期及成长期具有高成长、高风险、高技术特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以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为例,科技支行坚持专业专注的理念,确立“三不搞、一专注”为业务指引的基本立行准则,即不搞政府融资平台、不做房地产业务、不经营传统行业贷款、专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投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政府通过给予银行基准利率20%的贴息补贴,鼓励科技支行按照基准利率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整合现有的科技投入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将原来拨付用于企业技改、项目研发的财政扶持资金存入科技支行;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方式,政府、担保公司、科技支行分别按照4:4:2的池内风险损失补偿比例,合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
其次,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推进两个“整合”。要打破现有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弊端,必须在借鉴现有成功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焦作实际,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横向上整合财政内部科技投入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纵向上整合市县(区)两级政府资源,形成利益合力,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机制。
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强市工作十分重视,但是从战略目标的制定到实现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手段和载体。2013年,全市财政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总额为2.8921亿元,其中市本级3650万元,五城区9147万元,六县市1.6124亿元。2014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预算3.5114亿元,其中市本级6500万元,五城区1.2353亿元,六县市1.6261亿元。两年总计投入6.4035亿元,按其中50%资金直接投入企业预算也有3.2亿元,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效果却不甚理想。
为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培育富有活力和生机的后续财源,结合焦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出台新的以科技金融为主要特征的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产业引导、贴息、风险补偿等各项具体扶持政策,向全社会公布。
二、借鉴杭州科技支行模式,按照“三不搞、一专注”原则,在政府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下,以科技支行为平台,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三、创建一个模式,完善一个体制,建立一个机制。
创新一个模式:改变过去财政科技资金直接、无偿投入企业的方式,采取全新的“政府+科技支行+创投公司+担保公司+科技企业”的市场化财政科技资金分配方式,切实提高资金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使有限的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完善一个体制:将财政预算科技资金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项目的资金,分成产业引导、贴息、风险补偿三个部分,其中产业引导资金针对创投公司,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针对科技银行,集中存入科技支行,由科技支行放大10~30倍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建立一个机制:将市县(区)两级财政科技扶持资金集中捆绑使用,每年持续注入。前期可先集中市本级和五城区资金,每年规模8000万元左右,按放大20倍计算,可为企业提供16亿元贷款,规模可观。加上六县市8000万元,持续五年,可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约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