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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强化主体责任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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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工商局:强化主体责任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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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孙立明)近日,笔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要求,从3月30日起,市工商局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以此推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工作中,该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条块相结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强化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管理领域的指导;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强化常态化宣传的同时,突出特殊时段主题宣传。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该局充分利用行政处罚听证、法律法规文书释法说理、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该局加强了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编辑,运用案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办案下基层”以案说法活动。

  建立运用创新载体普法宣传制度。该局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设普法专版、专栏、访谈、专题报道,运用新形势下的宣传手段,制作有工商业务特点的动漫产品、微电影等,向广大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

  与此同时,该局还健全和完善了工作推进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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