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长春)日前,市财政局制定印发《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明确全市财政监督工作重点。
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大专项监督检查核查力度;二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专项核查;三是围绕净化行业环境,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四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开展市直单位“三公”经费督导检查;五是围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六是围绕建设财政大监督格局需要,不断夯实各项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