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项目储备库建设是国家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环保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要求,日前,市环保局、财政局结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合推动水污染防治计划项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是今后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唯一途径,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为此,市环保护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和《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结合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和重污染行业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环境效益好、水质改善明显、地方配套资金能及时到位的项目。项目完成时限必须符合各河流断面达标年限要求,项目实施后必须实现相应的水质断面目标,同时要高度重视水污染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尽快制订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储备和相关项目方案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此外,按照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各地在每年2月底前和6月底前,务必向市环保局、财政局报送当年和下一年度的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及经当地政府批准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