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韩洁、申铖)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日联合对外发文,为加大对今年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亮出多项硬举措,包括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更多“真金白银”,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并引导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两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补助力度不低于上年;省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加大对财力困难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并及时拨付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要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
为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两部门要求各地对棚改项目严格按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改安置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对棚改项目涉及的税收按规实行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