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史娜)根据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于2014年10月与市地税直属分局签订了《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代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取得显著效果。2014年11月至今,房屋租赁收入已收23家,其中政府非税收入1047.7万元、税金317.7万元,租金合计为136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