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胡浩)针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30多年偏高的态势,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修订并于20日公布相关规定,加大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行为)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整治“两非”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对2002年联合发布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与修订前相比,新规建立了部门配合、共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机制,将禁止“两非”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组织、介绍实施“两非”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建立了涵盖相关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制度以及有奖举报制度等。新规还提出,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修订后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