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婧
见习记者 贾定兴
今年的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我国的免疫规划疫苗是如何分类的?疫苗如何供应和分发?预防接种服务有哪些管理要求?带着家长关心的一系列问题,昨日,记者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采访。
全市每年常规接种100多万人次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之一。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野病毒传播;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
我市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和死亡;经过30多年的努力,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至今,全市已连续20余年未发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引起的小儿麻痹病例,乙肝防治提前4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指标。据市疾控中心掌握的数据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常规接种100多万人次,以乡镇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高于96%。
儿童免费常规接种疫苗可预防12种病
据介绍,我国的疫苗分为两类,即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目前,我市使用的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可预防12种疾病,接种对象主要为7岁以下儿童。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与一类疫苗同品种的替代疫苗,如水痘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
疫苗购进分发有严格要求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披露后,引发公众尤其是儿童家长对疫苗安全等一系列问题的关注。那么,疫苗是如何供应和分发的?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原跃礼介绍,根据规定,一类疫苗,是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通过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并逐级进行配送,或者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配送,冷链条件完全能够得到保障。
今年4月起,我国将自愿接种的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即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均要遵循相同的冷链储存运输标准和要求。据介绍,目前,我市疾控部门有专用冷藏车2辆、疫苗运输车10辆和冷库10个,各县市区接种单位均配备有冰箱和疫苗冷藏箱,供应疫苗符合疫苗的运输储存条件,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完全可以保障。
让儿童按时接种疫苗是家长的责任
当下,有个别家长因担心存在问题疫苗,甚至提出不让孩子接种疫苗。对此,市疾控中心提醒儿童家长,让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机会是每个家长的义务,家长应当根据预约接种日期或通知接种日期,按时带孩子到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原跃礼介绍,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受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针对一些家长担心的不良反应问题,原跃礼表示,我国疫苗从生产、流通到接种环节,都有一整套严密的管理制度,疫苗的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接种疫苗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非常低,且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接种疫苗造成的传染病传播风险。公众可以充分信任和使用正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各类疫苗。
预防接种开放日活动邀你参加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规范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全市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为100%,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截至2015年,全市建成并命名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65家,建成数字化门诊24家。今年我市将以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为重点,将示范门诊与数字化门诊创建与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预防接种管理和服务水平,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
为了让市民近距离了解有关疫苗运输、保管方面的工作,市疾控中心将于近期举办预防接种开放日活动,面向全市招募20名市民参与活动。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8日,报名电话为8861379。活动当日,参与市民可以了解疫苗入库、登记,冷库温度检测,疫苗分配、使用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