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已全面展开,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在往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基础上,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规范农村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环保模式,加快推进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尽快完工并发挥效益。同时,此次活动还将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系列创建活动,推进生态县(市)建设。
在此次活动中,将加快推进沁阳市永宏社区、温县马庄社区、武陟县北贾社区、中站区朱村美苑社区和马村区白庄社区5个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抓紧工程扫尾和整体验收工作,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并上报。同时,市环保局将与市财政部门结合,对已经取消的孟州市长店社区、修武县赵厂社区2个项目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到同类项目使用。而孟州市环保局、修武县环保局将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抓紧筛选同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确定实施方案后,上报市环保局备案,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14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共1000万元,分别用于武陟县圪垱店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博爱县太子庄村的污水、垃圾治理工程。目前,资金已全部下达县级财政,武陟县环保局和博爱县环保局要采取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强力推进,确保整治项目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8月底前完成调试运行,9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10月底前完成项目资料备案。2015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涉及沁阳市、温县、博爱县、修武县、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投资6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综合治理。目前,资金已下达各县市区财政,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批复文件也已下发。因此,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督促乡镇办事处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尽快完成招投标,并在今年6月底完成单纯设备采购任务,10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治理设施建设。
据了解,预计我市2016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为2900万元,按照省环保厅提出的“整县推进、重点扶持”的原则,计划在博爱县、温县和解放区实施。目前,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已上报省环保厅,资金暂未下达。当地环保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编制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也是我市加强县域乡村环境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据悉,博爱县目前已经启动创建工作,市环保局要求该县抓紧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在完成规划编制后,尽快提交省环保厅审核;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温县要按照创建规划年度目标,完成阶段性任务,尤其是修武县、沁阳市,要对照创建指标,查漏补缺,加快省级生态县(市)的建设和申报。今年,我市生态乡(镇)的申报单位为沁阳市太行办事处,沁阳市环保局则需要指导督促太行办事处抓紧开展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市级上报,并经市环保局初步审核后,形成完整材料上报省环保厅,在9月底前完成省环保厅的考核验收。另外,我市还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47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并提请验收,7月底前完成现场考核验收工作。省级生态村的申报,要在市级创建完成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中旬前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同时配合省环保厅完成年度生态创建复查任务,并按照要求推荐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