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确保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如期实施,方便您办理营改增相关涉税事项,焦作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不含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及有关业务部门五一假期正常办公。
具体日期: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
特此通告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