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开发的位于品正公司北、金陵路东“远大·理想城”住宅小区3#、7#、11#、13#、14#楼商业(建筑面积:8928.65平方米)抵押给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温泉信用社,作为贷款担保。若有购买以上房产的购房者,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商结合到房管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备案手续。
特此通告
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温泉信用社
温县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