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3、25、26日在《焦作日报》刊登的焦作市金德利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博爱县柏山镇文化路(东段)358号帝壹城项目在建工程抵押《通告》房源标注有误。现将《通告》中所附抵押明细“2号商住楼:1~4号商铺、7号商铺、9~10号商铺”更改为“2号商住楼:7号商铺、9~10号商铺;3号商住楼:1~4号商铺”。凡对该声明有异议的,自声明之日起7日内立即通知我社。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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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金德利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